(三)继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推进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进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调结构、转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吸纳民间资本投入的力度,积极引导台资台企入滇。加快发展铝、钛、钨等有色金属产业,整合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提升建设发展水平。建立“央企入滇”跟踪评价体系,大力推进“民企入滇”,加强省属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生态循环经济,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建立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展低碳产业,倡导低碳生活,探索碳汇交易途径,推进我省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型。推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建立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保护和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加强重要湖泊、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尽快实施滇中引水工程,解决滇中地区及滇池水污染等问题。强化对“两污”建设项目运营的监管,大力发展使用清洁能源的船舶设备,加快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在主要城市推广新型垃圾收集和运输系统,妥善处置医疗垃圾,回收利用废弃节能灯。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快个旧、东川等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五)规划建设高等级公路,改扩建国道、省道、县乡、村组公路和边境巡逻公路、援外公路,修建桥梁、隧道。加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大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力度,对区域公路管养机构进行整合。尽快解决已建公路征地拆迁、土地补偿资金等问题,延长部分在建二级公路的建设工期,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公路指示牌的设置。对部分公路收费站进行迁移、撤销或改扩建并加强管理,将昆玉高速公路收费站移到马金铺。组织实施铁路、机场、港口等建设项目,建设铁路专用线,恢复部分铁路站点货运业务。
(六)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加快贫困地区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取消具体项目供地分级限额审批,明确上缴中央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市、县三级的分配比例。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健全完善矿业权准人退出机制。简化煤矿技改报批程序,合理开发褐煤资源。加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实施石漠化治理项目。重视和加强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升测绘保障月盼能力。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积极应对和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建立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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