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方法,更加完善办理机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科学发展原则,明确以质量求发展的科学发展导向,健全协调配合的科学发展机制,弘扬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精神,在严格执行《
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四级责任制”,落实“五定”工作方针,健全办理工作督办制、通报制、回访制、评议制、现场办理制、续办续复制、绩效考核制等-系列制度,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积极探索办理建议、提案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形成责任明确、运转高效、办理规范、公开透明、讲求质量、注重实效的办理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常办常新、活力不减。
三、突出重点,更加增强办理实效
紧密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有机结合建议、提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统筹研究,突出重点,深入一线搞调研、查实情、找对策,分门别类,认真研究,积极吸纳代表和委员的真知灼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认真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解决好-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省政协的要求,组织精干力量重点办理,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实行现场办理、联合办理、开门办理,邀请代表、委员及有关部门共同调研探讨,形成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承办单位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调查研究、面商答复,着力在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上下功夫。
四、充分协商,更加深化互动交流
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采取适当方式与代表、委员更加紧密地联系沟通,准确掌握建议、提案的背景和意图,为解决问题、推动政府工作发展共商良策,在促进“提”、“办”双方互动交流和增进相互理解、支持的过程中,不断拓宽办理思路,完善办理措施,增强建议、提案答复的针对性和办理工作的实效性,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面商是经长期实践证明最充分、最有效的办理方式,要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去”、“请进来”开展面商,对重点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必须面商,要更加注重面商实效和面商成果的转化,切实防止面商流于形式、走过场。承办单位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既各尽其职,更通力合作,形成办理合力,共同认真研究解决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建议和提案,坚决防止推诿扯皮、各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