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科学研究,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
(十九)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应紧密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和教学培训的需要,在进行基础性研究的同时,加强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加强对重大改革与试点工作的调研和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公共行政理论、管理创新和公务员培训方面的研究,增强科学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行政学院作为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十)四川行政学院和市(州)行政学院要把科学研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依托应急管理培训与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加强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充分发挥全省行政学院系统的整体优势。定期开展全省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评估,表彰和奖励优秀科研成果。
(二十一)各级行政学院要加强图书馆(室)建设,四川行政学院、市(州)行政学院要着力办好现有各类报刊,不断强化图书馆(室)和院报院刊的功能和作用。
五、开展决策咨询,充分发挥行政学院作为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二十二)行政学院应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跟踪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主动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二十三)四川行政学院应当建立决策咨询机构,加强与省政府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合作,鼓励和引导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活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支持行政学院决策咨询工作,在开展重大改革与试点工作时,吸收行政学院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并在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立项、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十四)行政学院应加强对决策咨询成果的考核和评价,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
六、扩大开放办学,不断提升行政学院办学水平和影响力
(二十五)行政学院应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利用境内外各种教学科研资源,拓展与境内外组织以及政府机构、行政院校、高等学校、学术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二十六)开展对外合作和交流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选派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学习、讲学,开展学术交流,选送学员到国(境)外培训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