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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1〕12号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0〕18号),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原则和目标

  (一)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3-5岁适龄儿童毛入园率达62.5%。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省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当前,人民群众对发展学前教育具有强烈的愿望和呼声,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学前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千千万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努力开创学前教育发展新局面。

  (二)必须坚持发展学前教育的五项原则。

  --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明确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其中,到2013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9%;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重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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