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因素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除降雨与水库蓄水、库水位变动外,我市其它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还包括工程建设、采矿及地震等。
1.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2011年我市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频率将高于2010年,但略低于正常年份平均水平。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以边坡施工中不合理切坡、加载及地下硐室开挖为主。对于这类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应以整个施工期为重点防范期,其重点防范区包括已有潜在不稳定高边坡及影响区、边坡施工区及影响区、地下硐室开挖区及影响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加大对本部门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具体责任人及任务要明确,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特别应加强对地质环境条件差的奉节县、巫山县、武隆县、彭水县等区县(自治县)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工作。
2.采矿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计2011年我市采矿诱发地质灾害的频率将高于2010年,略低于正常年份平均水平。对于这类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应以整个采矿期为重点防范期。露天矿山要以开采矿山作业现场及其可能危及地区为重点防范区,地下采矿要以矿区及其影响区为重点防范区。需重点防范的地区包括天府矿区、中梁山矿区、永荣矿区、南川矿区、南桐矿区、松藻矿区等我市煤矿集中开采区以及奉节煤矿区、巫山煤矿区、南川―武隆铝土矿区、秀山锰矿区和城口锰矿区等矿山开采强度较大的地区。工业经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
3.地震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地震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之一,我市位于地震构造带周边及三峡库区的区县(自治县)应加强对地震可能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目标:完善应急系统体制和机制建设,着力推进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及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最大限度防止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最大限度减少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通过实施“金土工程”、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集镇环境工程勘查等重点项目,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确保实现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减少的目标。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时段,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坚持各项防灾制度。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继续坚持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三查制度、灾情会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挂牌督办制度等防灾制度,坚持地质灾害日报、周报、月报和年报制度,确保预报信息和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送。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二是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峡库区、城市建设区、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矿山、学校、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发放《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督办函》,督促责任单位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有力措施及时进行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