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选取已达成合作意向的金融机构和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等现场签订授信协议书。
2.举办“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监局、海南保监局组织。省内金融机构和媒体积极参与,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农村发放宣传材料,开展金融知识宣讲,重点面向农户介绍、推广小额信贷、支付、征信等涉农金融服务的申办流程和相关政策。
3.举办“三农”金融服务论坛。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融资机构、邀请“三农”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支持“三农”金融服务进行政策层面研讨,为政府决策和制度设计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全面推进(2011年5月-2012年3月)
1.印发工作指引
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牵头,海南银监局、海南证监局、海南保监局向金融机构分别下发“三农”金融服务年工作指引和考核办法,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区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开展活动
(1)创新“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全面推广小额贷款、惠农卡信用贷款、水利建设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业订单封闭循环贷款、龙头企业+农户贷款、龙头流通企业+农户贷款等金融产品。
(2)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延伸“三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与网络,推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加强村镇银行和农村一卡通工程建设。
(3)落实“三农”服务支持配套政策。从新设网点开办费和房租补贴、涉农贷款营业税减免、小额贷款贴息、差别准备金率等方面积极支持涉农金融机构。
(4)推进县域信用环境建设。开展农户信用信息建设和农村青年信用户评选等活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5)持续扩大“三农”信贷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规模,扩展涉农信贷产品和农业保险服务的覆盖面。
(6)加大对涉农领域的资金、人才及技术投入,鼓励上市公司扩大涉农业务,积极参与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的经济活动,支持大型农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四)评估总结(2012年4月-6月)
在对全省各市县“三农”金融服务发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以各监管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为依据,进行2011年“三农”金融服务政策导向的专项评估,公开发布评估结果。对省内金融机构金融支持“三农”情况给予综合评估,将执行导向政策情况作为新设分支机构业务准入的备案、审核、获得各项优惠政策的条件,并从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
五.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