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等关于印发《海南省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金融服务“三农”活动的目标任务是:
  (一)扩大涉农信贷规模,满足“三农”信贷合理需求。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丰富“三农”金融服务主体,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金融服务网点与网络,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覆盖面。
  (三)落实扶持政策,从财政、税收和产业等方面为“三农”金融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四)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构建有利于“三农”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机制。
  (五)增强各级政府和金融业机构运用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三、参与部门
  金融服务“三农”活动的主体有:
  (一)职能部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监局、海南证监局、海南保监局、各县市政府。
  (二)融资机构:省内各银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融资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银联海南分公司、银商海南分公司等。
  (三)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中介机构、农户等。
  (四)相关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金融服务“三农”活动从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分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全面推进、评估总结四个步骤进行,各步骤的内容是:
  (一)前期准备(2011年4月)
  1.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会同省金融办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三农”金融服务年活动方案,征求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意见,并提出在本活动中拟推出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和具体实施计划。
  2.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金融办、海南银监局、海南证监局和海南保监局联合印发《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三农”金融服务活动年的目标和任务。
  3.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牵头,省金融办、海南银监局、海南证监局、海南保监局参与,联合编制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目录,供活动推广使用。
  (二)宣传发动(2011年4月-5月)
  1.组织召开海南省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年动员大会,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会议内容包括:
  (1)省政府领导宣布“三农”金融服务活动年启动,并就“三农”金融服务活动年作重要讲话。
  (2)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屯昌县政府和涉农银行机构发言,介绍“三农”金融服务活动年内容、政府支持措施、涉农金融创新产品及下一步发展推动计划。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