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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辽财县〔2011〕37号)


各市、绥中县财政局:
  为落实乡镇财政干部三年培训规划,现将《2011年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2011年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辽财县〔2010〕650号)精神,确保完成2011年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内容与对象
  (一)培训内容
  1.乡镇财政改革与发展;
  2.强农惠农财政政策解读;
  3.乡镇财政“两基”建设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4.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
  5.乡镇财政预决算、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业务技能。
  (二)培训对象
  1.乡镇财政所长、总预算会计、出纳、专管员及核算中心报账员等乡镇财政干部;
  2.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3.省部级直接联系点乡镇政府领导。
  二、培训师资与教材
  (一)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由各级财政分级负责选聘。省财政厅举办的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师资主要来自厅内相关业务处室、参加财政部乡镇财政管理骨干人员培训班的师资及部分科研院所专家等;各市举办的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师资主要来自各市推荐参加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培训的师资等;各县(市、区)举办的乡镇财政业务技能培训班的师资,由各县(市、区)根据财政业务工作需要自行选聘或由各市统一选聘。
  (二)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按照以财政部编写教材为主、省财政厅编写教材为辅的原则进行选用。如财政部统一编写培训教材,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将统一选用财政部教材,并由省财政厅负责提供。强农惠农政策培训仍选用省财政厅2010年编写的《辽宁省强农惠农财政政策讲座-辽宁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教材》。各市、县(市、区)组织的培训,如选用省财政厅编写的教材,由省财政厅负责提供,同时,各市可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补充完善培训教材。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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