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对无地或少地的移民家庭实施培训就业援助,采取“三定一证一保” (即定培训学校,定培训人员,定就业去向,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证推荐就业)的方法,对每户需要援助的家庭安排一名符合条件的成员进行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实现长久转移稳定就业,逐步由农民转为产业工人、城市市民。每年安排生态移民就业援助培训5000人,5年培训2.5万人。
(二)大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对年龄在18岁-45岁之间,有转移就业愿望和能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转移就业条件的移民,组织初级职业技能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每年安排培训6000人,5年培训3万人。对迁入地土地较多、农业生产条件较好,或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的移民,利用农闲组织开展务工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就地就近和外出务工本领,做到农忙种地、农闲务工。每年安排培训3000人,5年培训1.5万人。
(三)提供免费技工教育。组织技工学校面向生态移民地区,招收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1年-2年的免费技工教育。每年招生400人,5年招生2000人。
(四)开展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生态移民开展创业能力培训,促其创业致富。
四、多渠道促进生态移民就业
(一)依托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安置劳务移民就业。把劳务移民就业与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沿黄经济区建设结合起来,5年促进1万名劳务移民进入企业成为职工。
(二)依托工业园区对接转移就业。将银川市、石嘴山市、灵武市、平罗县、中宁县等基础稳固、条件优越的工业园区和宁东、太阳山开发区确定为生态移民对口转移就业基地,通过岗位需求对接和订单式培训,5年促进1.5万名移民到就业基地就业。
(三)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依托移民安置区建设,在现代设施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就业;依托周边城市商贸流通和服务业等领域,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就业;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有关市、县季节性用工需求,引导移民阶段性、灵活性就业。5年实现4万人次移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或务工增收。
(四)依托区外劳务基地转移就业。继续巩固和开拓区外劳务基地,发挥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经纪人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5年引导1万名移民区外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