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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等关于印发《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元化融资需求。推广农村信用社创新小额信贷模式,壮大小额信贷技术员队伍,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经验和做法。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在全省范围内构建、推广普惠金融体系。
  三、根据涉农企业融资需求特点“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促进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形成和完善。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科研、农资、种养、加工、仓储、预冷、运输、营销、休闲农业(渔业)等整个现代农业产业链和相关农村服务业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对于海南现代热带农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的热带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热带农产品营销流通预冷配送服务体系建设、休闲农业(渔业)示范基地建设、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应根据各个环节不同类型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创新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创新推广涉农支付工具,优化县域支付环境。在全省全面推广EPOS机,EPOS机是一种便民金融服务终端,可以为农户小额信贷提供结算支持。积极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争取在所有行政村实现EPOS机全覆盖。同时,探索“一卡通”业务在县域地区试点推广的可能性。
  五、加强资本运作,多元化投入助推农业发展。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涉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具备一定品牌规模、发展前景好的大型涉农企业加快上市步伐。重点选择一批资质优良的涉农中小企业,通过注资或股权置换,打造成集团公司,统一品牌和销售渠道建设,增加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逐步推动上市,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利用国际资本、民间资本,以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形式,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加快海南现代农业发展。
  六、深化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在积极推动现有政策性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担保功能的基础上,鼓励地方政府与民间资本加强合作,推动担保机构的混合型发展,以增强对涉农金融业务发展的风险分担。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积极创新,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针对热带高效农作物种植固定资产少,存货、订单多的特点,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仓储、仓单抵押和订单贷款。针对养殖业特点,创新开展活体畜禽和栏舍抵押贷款。完善林权和渔船抵押、登记、评估、交易流程,推动林权和渔船抵押贷款发展。针对涉农企业,可积极开展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抵押登记制度,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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