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无锡市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意见(2011-2015年)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4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建设局《无锡市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意见(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无锡市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意见(2011-2015年)
(市建设局 2011年5月)
太湖流域是国家确定的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之一,是无锡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水平,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加快重现太湖碧波美景,根据我市“十二五”规划有关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要求,特制定全市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建设的决定》精神和“十二五”的战略构想实施,加快“绿色乡村”建设和治太工程建设,大幅减少氮磷等污染物进入水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早日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二、总体目标
根据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尚未实施污水处理的农村村庄,按照“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锡山、惠山、滨湖、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90%,江阴、宜兴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其中到2012年,太湖一级保护区的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锡山、惠山、滨湖、新区达到100%,宜兴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宜兴市太湖一级保护区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措施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以绿色乡村建设为引领,结合农民居住集中、控源截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的推进,遵循“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源头分离、资源利用,经济实用、便于管理”的污水处理技术选择原则,根据镇村建设规划、自然环境、农村经济条件和城镇污水管网布局,科学确定适合不同类型村庄的污水治理方式,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