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4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06〕223号)即行废止。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无锡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11年5月修订)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1 编制依据
1.3 处置原则
2 事故分级
2.1 特别重大火灾(Ⅰ级)
2.2 重大火灾(Ⅱ级)
2.3 较大火灾(Ⅲ级)
2.4 一般火灾(Ⅳ级)
3 组织体系
3.1 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3.2 现场应急指挥部
3.3 处置小组
3.4 力量编成
4 监测预警
4.1 信息监测
4.2 指挥支持系统
5 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
5.2 分级响应
5.3 救援程序
5.4 信息发布
5.5 现场清理
5.6 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理
6.1 损失评估
6.2 补偿措施
7 保障措施
7.1 医疗保障
7.2 交通保障
7.3 通信保障
7.4 队伍保障
7.5 安全防护
7.6 装备保障
7.7 物资保障
7.8 技术保障
7.9 教育培训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 预案解释部门
8.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紧急处理工作,形成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