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危险品输转后,应对污染区、受侵害人员及装备器材进行洗消,并清理现场,避免危险品持续造成危害。善后处理组做好善后工作。
4.5.4 当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时的处置原则
公安交巡警支队启动《关于对突发事件、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处置堵控的工作预案》,由执勤交巡民警,110、122接处警车,省、市际卡口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组成三道防线实施查控堵截。
4.6 新闻报道
重特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协调相关新闻媒体,按照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现场采访和新闻发布工作,起草新闻通稿,并及时发布交通管制等路况信息。
4.7 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市指挥部批准,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事发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受伤人员的抢救、人员安置、尸体辨认、对死伤者分别登记造册并通知其家属、做好家属的接待安抚等工作。对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事故中受灾人员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和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市民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救灾救济安置标准。
善后工作小组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供的事故评估报告,参照有关规定,对受灾损失、征用物资和劳务等及时进行补偿或其他处理。
5.2 保险理赔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组织在第一时间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实施理赔。
5.3 调查分析
市指挥部指定事故调查组开展交通事故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审议。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重点要加强三支力量建设:
应急处置力量。市公安局要重点加强交巡警队伍、消防队伍的建设,严格训练,多用善用,建成专业全面、装备精良、技术过硬、作风顽强的攻坚力量,承担主攻任务。
应急技术力量。公安交巡警、消防和安监、质监、环保、交通等部门要选用包括社会专家在内的抢险、危化品处理、政策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领导决策和现场处置提供专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