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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1〕210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开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我厅制定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7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以及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的主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0〕13号)精神,以“三深化、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在全面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基础上,针对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继续夯基础,强基层,扎实做好建筑安全隐患排除,标准化建设,本质安全工作,努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李光荣厅长任组长,周宏文副厅长任副组长,建筑业管理处处长周世玲、城建处处长何宏端、风景处处长王春、省建设执法总队队长俞建英、省安监总站站长王伟、省质监总站站长柯东升为成员的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筑业管理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周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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