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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与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与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黔建设通〔2011〕240号)


各市(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设计质量监督站、勘察设计企业、省外入黔勘察设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0]159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规与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勘察设计企业的市场行为,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决定于2011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主要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市(州、地)建设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各设计质量监督站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贵州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黔建施通[2009]19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情况及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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