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黔建办通〔2011〕233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41号)精神,现将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定于2011年10月15、16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10月15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
10月16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