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医疗机构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和多元办医格局,大力改善服务,推广便民惠民措施。
1、认真研究制订区域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推动各区县加快研究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城市和乡村、公立和民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负责)
2、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鼓励和指导市胸科医院、江宁区医院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构,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及时总结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卫生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负责)
3、着力推进县级医院改革发展。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强化县医院作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的功能,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高效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负责)
4、积极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制度。探索建立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技术支援为纽带制度化的长期稳定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基层,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市卫生局负责)
5、大力推广便民惠民措施。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并加快在所有三级医院推广。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加强院前急救工作。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6、制订并落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根据价格总水平调控要求,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继续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推行电子病历,加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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