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宁政发[2011]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22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0〕11号)精神,现提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便民惠民导向,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各类医保统筹层次,加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能力建设,增强医疗救助能力、扩大救助范围,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被征地人员等各类人员参保(合),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解决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问题。强化部门协调,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