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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黔建办通〔2011〕243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1年10月22、23日举行。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2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在《暂行规定》(人发[2000]20号)文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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