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石家庄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0〕30号)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以安全生产承诺为抓手,把安全生产承诺兑现落实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制定承诺兑现落实计划和保障承诺兑现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安全承诺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兑现。安全承诺单位每月要对承诺兑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每季度对本单位安全承诺兑现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报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安全承诺单位,定期了解掌握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承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