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11年杭州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11年杭州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杭卫发〔2011〕115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确保2011年我市中、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1〕25号)精神,请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饮用水安全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一)检查时间
  5月20日至6月20日(高考时间为6月7-9日,中考时间为6月11-12日)。
  (二)检查对象
  考点学校校内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周边餐饮单位、考生集中用餐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考点周边宾馆、饭店等单位。
  (三)检查内容
  1、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食品加工、储存环节卫生;
  3、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情况;
  4、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留样制度落实情况;
  5、食品及原料卫生质量、食品标签标识;
  6、公用具(品)清洗、消毒及更换情况;
  7、学校饮用水卫生;
  8、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疗保障工作
  (一)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考点附近医疗机构的管理,全力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
  (二)各考点附近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值班力量,凡有考生前来就诊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并积极救治。各考点附近的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7。
  (三)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考前、考中疫情研判,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提出并落实有关工作措施;督促各考点制定防控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预案,有校医务室的考点应设置医疗服务点。
  三、及时处置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
  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指导学校、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建立并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各考点学校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快速妥善处置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他要求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事先摸清考点及周边卫生情况,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与卫生保障工作。要落实卫生监督责任人,每个考点至少安排两名卫生监督员,实施巡回卫生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区、县(市)要在检查与保障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并于6月23日前将书面检查小结及附件1-4报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
  联系人:吴奇志,应笑;联系电话(传真):86411280 86416811;电子邮箱:hzwsjdwk@163.com。
  附件1:2011年杭州市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11年杭州市中、高考期间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附件3:2011年杭州市中、高考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附件4:2011年杭州市中、高考期间传染病管理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附件5:2011年杭州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六城区考点一览表
  附件6:2011年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考试六城区各考点一览表
  附件7:2011年杭州市中、高考期间六城区各考点附近医疗机构一览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2011年杭州市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