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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一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1年6月8日通过原成都市人事局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1年6月17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详见附件2)。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1年6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4楼1405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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