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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设区市(包括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7月2日之前,要将本地区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包括本地区工作总体情况及“打非”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报送省建筑业管理局。联系电话:0571-85068056,0571-85164194(传真)。
  附件:浙江省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浙江省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地区: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打击非法违法行动情况

检查企业

检查工地

查处无证或建设程序不到位施工的

查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及时整改的

查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查处未依法依规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

查处谎报、瞒报事故的

查处其他违法建设施工的行为

罚款

企业资质处罚

个人资格处罚

信用扣分

清出或限制市场行为

无施工许可证的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其它建设程序不到位的

单位

个人

(家)

(个)

(个)

(个)

(个)

(条)

(条)

(人次)

(条)

(条)

万元/家

万元/人

(家)

(人)

家次

人次

家次

人次

当月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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