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项目
| 改革任务
|
1
| 分配制度改革
| 健全职工工资协商制度;强化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收入水平的平衡机制。
|
2
| 医疗制度改革
| 落实新的医改政策,建立城乡衔接、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
3
| 文化体制改革
| 加快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引导加快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组建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搭建文创项目投资运作平台。
|
4
|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 继续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三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
|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造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适时推进机构改革。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紧密结合杭州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体现城市发展特色,突出社会民生需求,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政府机构设置,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大城市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提升政府权威和执法公信力。深化完善综合考评,强化绩效管理,建立政府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推进政府创新。
2.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民主促民生,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听证等制度。推进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并网上直播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设完善行政审批体系,推进各类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跨部门办公和并联审批。深入推进“数字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运行过程实时监督的全覆盖。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建设“两家两中心”,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动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与集中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审批联动机制,减少前置条件、审批环节、审批部门,缩短审批时间。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立,逐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探索建立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机制。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公共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服务支出比重,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标准,引入竞争机制,强化评估监管。推行财政信息公开,实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性投资工程审价结果公开制度。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绩效预算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探索涉及财政资金的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的办法和途径,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保证“三农”投入,构建财政支农、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载体。
5.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理清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标准,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完成市级机关公车改革,推进区(县)机关车改,完善车改后各项保障措施。推进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加快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财政供给方式改革和事业单位整合等改革。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从行政任用关系向聘用关系的转变。实行绩效管理,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
6.提升社会中介组织功能。坚持培养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简化登记制度,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大力培育发展包括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团体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开展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的改革试点。根据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可由社会承担的行政、事业职能逐步转移到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