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瘦肉精”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的通知
(成农牧〔2011〕20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彭州市畜牧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规范“瘦肉精”快速检测工作,做到有据可查,现将省畜牧食品局制定的“瘦肉精”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印发给你们。各检测单位对于“瘦肉精”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向被检测单位发送“瘦肉精”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对于“瘦肉精”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认。
附件:“瘦肉精”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瘦肉精”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存根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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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的猪尿进行了“瘦肉精”快速检测。其中:检测盐酸克伦特罗 头、莱克多巴胺 头、沙丁胺醇 头。结果均为阴性。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