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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成农办〔2011〕53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成都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成都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2011年4月25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为建立高效有序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制,提高农业部门应急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组织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减轻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根据《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技、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抗灾救灾,顺应农时,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一)分级管理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灾情发生的级别,对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的领导,遇特大自然灾害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时报告,市农委系统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灾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 预防为主

  市农委系统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充分依靠气象、地质、植保等部门,在关键的农时季节,重点加强干旱、洪涝、湿害、冻害、风雹和地质等自然灾害监测、分析、预报,加强对重大植物病虫害疫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平时要加强防控知识和防控技术的宣传,提高农民防灾意识。

  (三)快速反应

  市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储备足量恢复生产所需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以及有关设施设备。一旦发生灾害,迅速做出反应,根据需要制定抵御自然灾害、恢复生产的技术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及时恢复农业生产。

  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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