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 英 市动防总站
第二组:武侯区、彭州市、新津县、蒲江县
组 长:梁 岩
联络员:王定文,电话:13808206339
成 员:唐 军 市执法支队
邓 燕 市动防总站
第三组:青羊区、温江区、崇州市、郫县
组 长:袁明光
联络员:杨 浩,电话:13808049757
成 员:陈振宇 市执法支队
邱 东 市农产品安全中心
第四组:金牛区、邛崃市、都江堰市、大邑县
组 长:汪超英
联络员:蒋德阳,电话:13980023038
成 员:袁 超 市执法支队
潘智伟 市动防总站
第五组:成华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金堂县
组 长:葛云伦
联络员:柳 柬,电话:13880826221
成 员:白志伟 市执法支队
郭华琳 市动防总站
四、工作要求
(一)这次督查是深入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准备,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做到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有典型,确保督导和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区(市)县农业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开展对本地区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进行自查,检查既要照顾到面,也要深入基层。要结合本地实际,查深、查细、查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督查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将专项工作全面推向深入。对专项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农委农质处联系。
(三)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轻车简从,认真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准确定位。反馈区(市)县意见要准确全面,并根据各区(市)县专项工作进展提出建议。其中:对各区(市)县的督查报告书面材料以及《成都市农产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督查情况表》(见附件),务请于2011年6月15日前交农质处汇总。
联 系 人:毛志康
联系电话:61883571
传 真:6188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