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成都市农产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督查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11〕68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成都市农产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农办〔2011〕54号)要求,为切实抓好专项工作的落实,将工作推向深入,我委定于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对成都市农产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检查专项工作部署、工作安排、责任落实情况。指导区(市)县农业部门开展专项工作。
(二)专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含全覆盖检查的执法检查档案),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畜禽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奶站标准化建设和监管情况,重点环节巡查和抽检情况、案件查处情况等。了解各地对开展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主要内容:专项工作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工作进展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
(二)实地检查:对所督查区(市)县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畜禽养殖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抽查。
(三)查阅文档:专项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四)意见反馈:督查组向督查区(市)县农业部门领导反馈督导检查情况和意见。
三、时间及分组
督查时间安排为5月20日-6月10日。分5个督查组进行,分别由5位委领导带队,具体时间由联络员负责联系。
第一组:锦江区、高新区、龙泉驿区、双流县
组 长:曾乐全
联络员:王有泉,电话:13208198388
成 员:贺 康 市农产品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