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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班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卧及以下、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培训费等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请参训人员保存好所有交通费凭证,严格按凭证在培训基地报销。此外,参训学员不得带随行人员。

  市农委科技体系处联系人及电话:

  徐志强:61883616

  闫 鹏:61883536

  传 真:61883616

  电子邮件:cdsnwkjc@sinacom

  附件:1.2011年农业部下达成都市农村实用人才调训任务分配表

  2.参训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农业部下达成都市农村实用人才调训任务分配表

区(市)县

调训类别

调训人数

参训时间

培训地点

四川成都市郫县农科村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六期

双流县

合作社班

2

5.27-6.2

2

 

 

 

温江区

休闲农业班

5

6.24-6.30

 

 

5

 

崇州市

休闲农业班

6

6.24-6.30

 

 

6

 

合 计

13

 

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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