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自检测之日起 内有效。
声 明
1、报告无实验室公章及检验、审核人签字无效。
2、未经许可,不得部分复制本实验室的报告。
3、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
4、来样仅保留七天,逾期实验室不负任何责任。
5、阳性结果为三次重复测定结果。
6、本检测报告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检测中心存档,第二联由送样单位留存。
检测人员: 审核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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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检测中心
检测结果报告单
第二联 编号:
送 样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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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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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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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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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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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测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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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号
| 样品名称
| 检测结果
| 判定结果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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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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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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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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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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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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