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建立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机制的通知
(成商贸〔2010〕32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农发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与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推进成都市外向型经济合作备忘录》精神,提升农产品质量,扩大农产品出口,助推现代农业发展,现就建立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建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小组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成立“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小组”。由成都市商务局局长任组长,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详见附件“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工作小组的职责为:研究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农产品出口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促进农产品工作有效开展。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都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都市农业委员会物流与市场处、成都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及农村市场处、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职责为:负责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日常工作,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任务,加强部门间联系与沟通。
二、分工负责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
(一)成都市商务局。负责制订和实施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开展国际市场拓展活动,开拓国际市场;负责农产品出口企业孵化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扩大出口;负责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农产品出口政策,促进农产品出口;指导国家、省出口基地、示范区的申报及建设工作。
(二)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参与制订和实施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推进“出口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负责示范区农业投入品管理;负责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备案注册等工作,促进出口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三)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与制订和实施成都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出口农产品质量分析,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协助开展“成都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升出口农产品、食品的原料安全质量;指导出口农产品、食品加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高自检自控能力,不断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指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对外注册工作,帮助企业取得出口所需备案资质;优化农产品检验检疫流程、加快出口农产品通关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