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商服贸〔2010〕10号)
各区(市)县财政局、商务局,高新区软推办:
为进一步提升成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
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成都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制订《2010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现印发各区(市)县及高新区,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2010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0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中介机构;经认定的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市级相关协会及部门。
二、支持重点
(一)服务外包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引进。
(二)服务外包人才引进、培育和产业孵化。
(三)现有服务外包企业的培育和做大做强。
(四)服务外包市场拓展及品牌营销。包括服务外包国际国内市场开拓、承接服务外包转移促进活动;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资质认证;国内外战略合作者和中介机构的引进和合作;城市产业品牌的宣传和推介等。
(五)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营造。包括制定与服务外包相关的发展规划、政策咨询、方案设计、学术交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计体系完善,示范园区建设等。
(六)与国家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配套支出。
(七)其它经成都市服务外包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支持事项。
三、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