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0年上半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商服贸〔2010〕14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高新区软推办: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成都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07〕37号)及《2010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成商服贸[2010]10号),现就2010年上半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执行范围:
高新区内企业和培训机构直接向高新区软推办申报,由高新区组织实施兑现并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备案。除高新区外其他区(市)县的服务外包项目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申报项目
(一)国际参展、参会项目。
(二)培训机构校企合作项目。
(三)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项目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及中介机构应符合《2010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条件、要求。
(二)经认定的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四、支持标准
(一)国际参展、参会项目
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市商务局统一组织或采取外包形式由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组织的境外推广活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确定组织方,对签订的外包费用给予支持;团组中企业、机构人员费用给予50%的支持;团组中自行前往境外参加活动的企业、机构人员直接产生的机票费、住宿费给予50%的支持;企业、机构人员费用每项活动每人支持金额不超过2万元,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
(二)培训机构校企合作项目
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在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与服务外包企业合作培训或定向培训的成都市服务外包企业急需人才项目,培训结束后本市企业录用率达到80%以上,给予培训机构项目培训费用50%的培训支持,每个培训项目最高10万元(全年每个培训机构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
(三)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经认定的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在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制定的区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平台建设、产业促进、统计体系完善等项目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每个园区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提交材料
(一)国际参展、参会项目:
●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附件);
●市商务局组织开拓国际市场参展参会通知、邀请函或委托通知;
●参展参会有效票据(如外文发票应附翻译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参展参会人员出国批复件或出国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参会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其它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培训机构校企合作项目
●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附件);
●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校企合作培训项目方案(包括合作企业、合作方式、培训地 点、师资及课程安排等)、合作培训协议、培训人员名单、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学生考核合格证书、学生就业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等;
●其它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附件);
●示范园区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合同、费用发票和相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等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情况及效果;
●其它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六、申报及评审程序
2010年6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向税收解缴关系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规定的资料和凭证(纸制材料1式2份和电子文档)。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汇总后联合行文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
七、相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申报,严格把关审核,确保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二)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附件: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
联系人: 市商务局 刘 斌;联系电话:61883743
市财政局 范义茹;联系电话:86271145
成都高新区 刘 杰;联系电话:85330110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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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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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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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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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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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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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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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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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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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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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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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关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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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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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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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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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日期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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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资格登记日期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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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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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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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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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外包利润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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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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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外包收入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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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服务外包合同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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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服务外包外汇收入总额(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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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未完成外包合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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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未职工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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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外包服务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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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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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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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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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前期费用总额
| 申请支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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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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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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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持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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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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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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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商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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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财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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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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