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遵义市
16、失业证工本费
(五)贵阳市
17、自学考试借考管理费
(六)民政部门
18、社会组织证书工本费
19、社会组织年检报告资料费
(七)贵州大学
20、中标服务费
21、成人及自考教育学士学位申报服务费
(八) 擅自向煤炭企业征收、摊派的项目
22、公司经营管理费
23、计量费
24、公路维修养路基金
25、新农村建设资源基金
26、吨煤捐资费
27、安全风险抵押金
28、贫困农民生活用煤补助金
29、公路集资款
30、可持续发展基金
31、坑木林发展基金
六、取消7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一)广电网络公司收取的模拟电视开通费。
(二)气象部门收取的无线寻呼气象信息服务(数字机、中文机)收费。
(三)贵州省奥体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收取的体育健身竞赛服务价格、培训收费。
(四)省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收取的复印用营业执照专用纸复印费。
(五)消费者协会收取的推荐商品、诚信单位服务费。
七、降低和规范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一)新建构筑物(烟囱、水塔、铁塔)防雷装置设计技术鉴定或评价收费标准由100-300元/座降低为80-240元/座;新建弱电系统防雷装置设计技术鉴定或评价收费标准由200-400元/项降低为150-300元/项。
(二)防雷装置年度检测收费标准由70元/检测点降低为60元/检测点。根据规定每年第二次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由70元/检测点降低为50元/检测点。
(三)减免优惠政策:1、对拆迁安置房、非商业性社会公共设施、政府要求减免的其他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检测收费标准为56元/检测点。2、保障性住房、老残院、荣军疗养院、幼儿园、学校、残疾人设施等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检测收费标准为50元/检测点。
对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整改后重新检测的,免收防雷装置检测费。
八、取消社团、中介组织擅自设立的16项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