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碘盐纸塑小包装规格的通知
(黔价格[2010]176号)
各市(州、地)物价局,安顺市发改委,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自碘盐推出纸塑小包装以来,各地纷纷反映存在价格找零问题,一些地方出现价格混乱情况,经调研,为规范食盐市场价格秩序,方便交易结算,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决定调整碘盐纸塑小包装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将碘盐原500克和250克两种纸塑小包装规格调整为650克和300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试销。库存原有500克和250克纸塑小包装碘盐要在半年内销售完毕。
二、650克纸塑小包装碘盐的试销零售价格为2.00元/袋,300克纸塑小包装碘盐的试销零售价格为1.00元/袋,并在外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零售价格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两种规格纸塑小包装碘盐每吨含税批发价格(仓库交货价)均按批零差率15%计算,即批发价格=零售价格÷(1+批零差率)。
三、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布局基层食盐零售网点,方便群众购买。切实把好食盐零售网点的准入关,加强对食盐代销点的考核与监管,对擅自涨价销售、加价转售给无资质经营散户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对屡查屡犯的要取消其经营资格。加强对无证户经营食盐的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