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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低温凝冻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低温凝冻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黔价发电〔2011〕1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物价局(发改委、局):

  近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了低温凝冻天气,给交通运输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有所上升。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现就做好低温凝冻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是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低温凝冻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加强低温凝冻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务求实效。

  二、密切配合,保障供应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农产品生产,组织好粮油、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和其他重要物资的供应,加强货源的采购和调运,充实必要的储备和库存,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流通环节收费进行清理和适当减免,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或建议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对外调农产品给予适当补贴,确保当地市场供应,促进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三、加强监测,引导预期

  加强粮、油、肉、蛋、奶、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农资价格监测,每日报告主要食品及农资市场价格情况。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适时启动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稳定市场物价。大力宣传政府在发展生产、促进流通、保障供应、加强监管、安定民生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增强群众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四、强化监管,维护秩序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选择粮食、蔬菜、液化气、食用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服务等作为价格监管的重点,依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性炒作、恶意囤积以及哄抬价格、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抑制不合法不合理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和价格秩序。对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安排领导带班,指派专人负责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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