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39号 2011年4月6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于2011年3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2011年省政府立法重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这一主题,着力抓好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项目,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在力争完成一档项目、抓紧做好二档项目的前提下,兼顾三档项目。据此,对省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19件)
  (一)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4件)
  1.为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加强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秩序和沟通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作用,制定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2.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收费行为,巩固近年来清费治乱减负成果,发挥收费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调节作用,制定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省物价局起草)。
  3.为解决契税征管主体变化、税收政策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税率不统一等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挥税收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调节作用,修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省财政厅、地税局起草)。
  4.为加强计量校准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校准主体行为和校准程序,维护计量校准市场秩序,促进计量校准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江苏省计量校准监督管理办法(省质监局起草)。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3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