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按差额分档定率累进计收,其费率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价款小于或等于20万元,计费率由现行7-7.5%降为6-6.5%;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价款大于20万元小于或等于40万元,计费率由现行5-5.5%降为4-4.5%;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价款大于40万元,计费率由现行3-3.5%降为2-2.5%。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
边坡支护方案或幕墙装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由按边坡支护部分费用或幕墙装饰部分费用总额的1-2‰降为0.8-1.8‰计收。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按上述降低后的差额分档定率累进计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交通、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等其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标准,应在原
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化工、煤炭、冶金、有色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标准应在计价格 (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10%。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中不包括获取相关经济、社会、水文、气象、环境现状等基础数据的费用。
五、降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价采用下表规定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具体收费标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项目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及以下
| 1.48%
| 1.48%
| 0.98%
|
100-500万元
| 1.08%
| 0.78%
| 0.68%
|
500-1000万元
| 0.78%
| 0.43%
| 0.53%
|
1000-5000万元
| 0.48%
| 0.23%
| 0.33%
|
5000万元-1亿元
| 0.23%
| 0.08%
| 0.18%
|
1-5亿元
| 0.045%
| 0.045%
| 0.04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元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