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加快发展集中供热拆并主城区小锅炉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1〕32号)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加快发展集中供热拆并主城区小锅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哈尔滨市加快发展集中供热拆并主城区小锅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生活质量,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决定在主城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区)推进居民供热“小锅炉”并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供热安全、提高供热质量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坚持政府组织、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供热企业建设热源的积极性,采取政策引导、企业运作等综合配套措施,强力推进“小锅炉”并网改造和供热资源整合,努力构建集中供热项目良性运作、并网有序推进、供热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保障能力逐步提高的发展态势,为保障民生、创建宜居城市创造条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先上热源后并网”的原则。优先发展大型集中供热及区域供热项目,为小锅炉并网和新增热负荷提供热源能力支撑。
(二)坚持保障民生和质量优先的原则。以保障居民供热质量为前提,优先拆并供热质量差、居民投诉率高的分散小锅炉。
(三)坚持政策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制定拆并居民供热小锅炉的优惠政策,引导集中供热企业积极参与拆炉并网工作。
(四)坚持以大型热源为依托、多种并网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将在大型热源辐射区域内的小锅炉并入大型热源;在区域锅炉房附近的小锅炉通过区域锅炉房增容扩建实现并网;在大型热源和区域锅炉房以外的区域,通过“拆小并大”的方式,由各区政府或相关责任单位建设大型区域锅炉房,拆并分散小锅炉;其他区域的小锅炉,鼓励通过技改,应用洁净煤技术、污水源热泵和电热膜等清洁能源替代小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