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对相关考核知识点范围及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了适当增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察内容在各试卷的分布进行了调整,并在《考试说明》中具体表述。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201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
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刑法、
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
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
宪法、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
民事诉讼法。
应试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的《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涂、作答;应试人员应当遵照《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