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招商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省招商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增加省台办为成员单位,并在省招商服务中心设立台商服务组(省台办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台商来皖投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服务台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招商服务中心作为省招商服务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机构,切实履行服务、协调、督办和联动职能,确保全省服务台商工作高效顺畅。

  三、运转机制

  完善入口。省招商服务中心发挥“总服务台”功能,建立健全台商投资服务需求受理、审理、报告和办理有效衔接机制,规范服务流程,实行承诺服务。凡进入省招商服务中心台湾岛内和大陆各地台商,由台商服务组受理或协助办理台商来皖投资事宜。

  有序分办。省招商服务中心台商服务组根据台商投资服务需求有序分办相关工作任务,各工作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信息组会同台商服务组,负责台商来皖投资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和查询等工作。政策咨询组会同台商服务组,负责台商来皖投资政策咨询、项目洽谈、项目签约、项目落地审批等服务工作。接待服务组配合台商服务组,负责重要台商的接待、商务考察、约见领导等工作。

  加强协调。省招商服务中心主要发挥在现有机制下组织集聚作用,积极协调台商来皖投资服务事宜,属相关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仍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省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在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的同时,接受省招商服务中心统一调度,全力配合省招商服务中心做好服务台商工作。

  全程督办。省招商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组会同台商服务组,负责对服务台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台商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制度,及时回应台商关切事项,推进台商在皖投资项目规范、阳光、高效运作。

  上下联动。省招商服务中心综合秘书组负责推进建立台商来皖投资服务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招商服务工作机构会同台湾事务工作机构,与省招商服务中心一起,共同形成全省服务台商来皖投资工作体系,逐步实现台商来皖投资信息快速报送和发布,投资咨询、洽谈和考察有效衔接,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全过程监督,确保服务台商来皖投资工作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1.实行集中办公制度。省招商服务中心选派2名业务骨干(省台办1名、省政务公开办1名)参加台商服务组,会同信息、政策咨询、接待服务、监督检查、综合秘书等5个工作组,进驻省招商服务中心现场开展集中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