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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支持生猪屠宰厂(场)整合重组综合性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支持生猪屠宰厂(场)整合重组综合性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商秩〔2010〕46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
  为支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合重组,促进我市生猪屠宰产业发展,根据《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10〕80号)和《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成商财〔2010〕4号),制定了《2010年度支持生猪屠宰厂(场)整合重组综合性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商务局联系人:肖 晴
  联系电话:61883773

  市财政局联系人:范义如
  联系电话:86271145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度支持生猪屠宰厂(场)整合重组综合性奖励资金实施细则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度支持生猪屠宰厂(场)整合重组
综合性奖励资金实施细则

  为鼓励和支持区(市)县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合重组,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10〕80号)和《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成商财〔2010〕4号),现对2010年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综合性奖励资金提出实施细则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市二三圈层区(市)县商务部门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牵头机构。
  二、支持项目
  鼓励区(市)县按照《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屠宰厂(场)整合重组,严格控制定点数量,加强执法监管,提前完成工作任务。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采取奖励方式。
  (二)支持标准
  按照每整合减少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给予10万元标准的综合性奖励。
  四、项目审定及资金拨付
  (一)由区(市)县商务局或区(市)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牵头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附被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基本情况、区(市)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实施方案、所在地区(市)县政府同意关闭屠宰厂(场)的批复文件等,报市商务局(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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