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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 长:刘志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允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

  侯东明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田昆晋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自强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剑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榆红  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建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慧彬  市规划勘测局副局长

  王 彪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乔金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东海  市供销社副主任

  乔晓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贾益胜  市国税局副局长

  董克智  市地税局副局长

  韩宝福  晋中市华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田昆晋兼任。

  各县(区、市)政府是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责任单位,由分管副县(区、市)长负责,要成立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负责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2.负责协调落实本辖区内居民小区提供回收站(点)需占用的场地。

  3.负责组织本辖区公安、工商等有关执法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本辖区无非法收购站点。

  4.负责协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建设企业与县(区、市)公安、工商、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关系,并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管理,规范秩序

  市再生资源回收领导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要组织市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秩序进行联合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经营秩序,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通过检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检查整治对象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收购站(点)。

  按照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严格网点设置标准,在充分规范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基础上,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好社区回收网点。对现有的证照齐全的回收站点进行整合、规范。符合标准条件的,可由承办企业以连锁、合作等形式吸收为社区回收网点。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回收站点,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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