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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三)目标任务。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十二五”期间,全区培训城乡劳动者40万人以上,其中,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5万人,生态移民就业援助培训2.5万人,城镇各类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0万人,创业培训2.5万人,力争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就业创业者至少获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企业技能岗位职工至少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或新技能培训,18岁至45岁的每个城乡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就业技能,高技能人才规模达到6.54万人,能较好地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二、健全制度,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四)加快构建大培训格局。适应城乡全体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健全职业培训制度。按照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筹项目、分工落实,统筹资金、统一管理,统筹规范、提升质量,统筹监管、确保效益的原则,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的职业培训体系,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2012年前,形成各地政府统筹规划部署,主管部门协调指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培训机构充分发挥作用,职业培训项目、资金、机构、场地、师资、设备等要素优化配置,服务到位、监管有力有效的大培训格局。

  (五)认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 重点对城镇新生劳动力、农村未能继续升学且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广泛开展以初级技能为主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城镇失业人员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企业新录用人员,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的低保对象适当减免培训费;对职业院校学生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训,使他们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鼓励高等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六)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把职业培训和安全培训结合起来,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需要,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水平。鼓励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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