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宁政发〔2011〕7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和稳定就业,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与就业促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区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职业培训的基础能力建设比较薄弱,技能人才的培养与社会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职业培训工作仍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需要。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扩大社会就业面和提升就业质量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区的重要任务;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长期任务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破解职业培训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资源配置优化、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培训效果良好、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加快培养一大批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