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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办理2010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境外展览会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参加展览的招展书或参展通知(国(境)外组办展的项目提供招展通知);
  2.国(境)外办展项目需提供在国(境)外办展的批复文件;
  3.如有公共布展,需提供公共布展与装修公司的合同及布展效果照片;
  4.展览期间照片;
  5.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人员清单;
  6.出国参展人员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此项要求复印清晰;
  7.参展展位使用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名称、展位数量(面积平方米)、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与展方签订展位的合同复印件,如是出国团组,团组领队(随团商务主管部门人员应在展位使用情况说明上签字确认);
  8、支付展位费的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9.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国际市场考察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考察项目总结含行程、交通、食宿及人员数量等费用说明;
  2.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人员清单团组领队、随团商务主管部门人员应在批件或人员清单上签字确认;
  3.出国考察人员护照复印件:含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在国(境)外公务活动的相关照片;
  4.国(境)外原始机票、机票发票及食宿发票复印件;
  5.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认证合同复印件;
  2.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发票及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产品认证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认证合同复印件,产品认证还需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2.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发票及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专利注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国家或国外专利权威机构颁发的专利证明(翻译件);
  2.与国外专利权威机构签订的合同;
  3.发票及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国(境)外发布产品广告和商标注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与广告代理商签订的代理合同;
  2.与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需注明商标注册涉及的国别);
  3.商标注册的注册文件及标识;
  4.发票及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企业培训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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