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办理2010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商发〔2011〕12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0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通知》(川财外〔2010〕207号)的精神,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资金拨付的规定,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已于2011年1月15日开通办理资金拨付申请,截止办理申请日期为3月15日。
二、申请资金拨付的项目必须是2010年已实施的项目,因此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照检查申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已执行并获批准的项目应尽快上网办理申请拨付相关手续。办理申请资金拨付手续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上(网址:http//www.smeimdf.org)进行在线填写《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后并提交、打印。
三、申请资金拨付须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经单位法人签字,法人盖章无效);
2、《资金项目计划申请表》;
3、《企业注册登记表》;
4、实际支出费用明细清单和发票复印件(加盖项目申请单位财务专用章);
5、其它相关纸质资料(具体内容详第六条)。
所有提交资料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单位鲜章后,装订成册编码。企业应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并妥善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以备审计复核;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企业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市商务局负责资料的初审,对符合要求的资料报经市财政局复审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各区(市)县财政局。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接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在5个工作日将资金下拨到各有关企业。
五、资料报送地点:成都市商务局财务处(天府大道北段966号成都市行政区南楼C栋7楼710房),联系人:杨志君,联系电话:61883697。
六、其它相关纸质资料,按《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不同的项目,提供如下不同的相关纸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