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贵银发〔2010〕55号)
人民银行各市地州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各市地州知识产权局,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贵阳分行,贵阳市商业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重庆银行贵阳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
现将《贵州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监管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贵州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规范办理并逐步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充分发挥专利权的融资功能,保障专利权质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专利产业化进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
贷款通则》、《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贵州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