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条目。主要是部署组织类条目、各单位开展审计项目的实施过程类条目,记述我省灾后重建跟踪审计部署组织和开展项目跟踪审计的实施情况。
投资二处负责编纂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援建跟踪审计部署组织条目;投资二处与各单位须编纂至少1个审计项目实施过程类单项条目。各单位在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基础上,包括背景资料、审计过程资料、审计成果资料和社会评价资料,并按照“一事一条”的要求编纂资料长编。在资料长编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以类系事、以事系人、要素齐全、特色突出”的要求撰写单项条目初稿,每个条目字数控制在2000至5000字之间。
(二)综合条目。主要是审计成效类条目,以及涉及多个单位的部署组织类和实施过程类条目。各单位围绕报送的审计项目实施过程条目编纂至少两条审计成效类条目,主要反映审计在促进科学重建、规范重建、高效重建、廉洁重建及阳光重建方面的审计成果,每个条目字数控制在200至500字之间,除篇幅略短以外,编纂要求与单项条目相同,同样需要资料长编。
涉及多个审计单位的部署组织类或多个单位共同实施过程类条目,由投资二处组织安排相关单位共同编纂。
(三)资料长编。由相关资料整理加工而成的资料卡(一事一条),并按照时间顺序形成的资料系统,与条目互相呼应,包括图照长编和非图照长编,与编纂初稿一并提交。
编纂条目和资料长编的规范要求详见培训资料。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3月8日至14日):各单位全面收集编纂工作所需资料,根据资料选择拟记述的项目、案例等,确定条目和案例名称。具备条件的,开始编纂资料长编和条目初稿。3月14日前向省厅投资二处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包括编纂工作组织情况、资料收集情况,拟上报条目和案例的名称等。投资二处对各单位上报条目与案例的进行初选。
第二阶段(3月14日至28日):按照分工任务开展编纂工作。3月23日前,向省厅投资二处上报案例初稿及相应的资料长编,3月29日前,向省厅投资二处上报条目初稿及相应的资料长编,由厅办公室与投资二处集中组织编纂初稿的初审与上报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志书编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入编国家《灾后重建志》是总结审计工作经验、宣传审计工作成果和审计人员事迹、弘扬和传承审计精神和文化的大好机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除指定专人负责编纂工作外,还要把熟悉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的人员、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的人员、文字功底较好的人员吸收进来,组成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编纂工作队伍,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按照要求完成编纂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