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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远郊区县城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一)制订方案。各远郊区县(自治县)要抓紧开展普查,全面摸清旧居住小区数量、存在的问题以及居民关心的整治热点,抓紧制订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实施效果和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各远郊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按照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确保6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其余30余个小区的综合整治要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检查考核。整治工作完成后,各远郊区县(自治县)要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市里将对远郊区县城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市城乡建委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大统筹协调和指导力度,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远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为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此项工作将纳入2011年度市政府对区县目标督查的重要内容。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各远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支持、积极参与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期,采用经济适用的技术措施,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真正把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办成一件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三)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远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加强居住小区日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抓好居住小区日常维护和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加强居住小区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居住小区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城市环境大改善、城市形象大提升。

  附件:远郊区县城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任务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远郊区县城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任务

区 县

(自治县)

数量

(个)

小  区  名  称

万州区

5

蔡家坡小区、冯家院小区、学府小区、周家坝小区、南山小区

黔江区

2

凉水井小区、下坝安置区

涪陵区

2

敦仁移民小区、青龙移民小区

万盛区

2

小集镇、红枫B区

长寿区

2

望江社区火神街、桃花立交安置房小区

江津区

3

滨江中路A区、B区、C区

合川区

2

学林雅苑、白鹤街还建房小区

永川区

4

萱花新苑、气象新村、文教局家属院、文曲小区

南川区

3

南城街道清桥小区、南平煤矿家属区、火电厂家属院

綦江县

1

菜坝小区

潼南县

2

水晶翠园、绿苑花园

铜梁县

2

河湾片区、藕塘湾片区

大足县

2

老北街统建房、报恩路老统建房

荣昌县

2

东益花园、南方花园

璧山县

2

学府居、南关综合楼小区

梁平县

2

桂花园小区、万兴花园

城口县

2

凤凰楼社区、滨河社区

丰都县

2

中华路小区、平都西路小区

武隆县

2

党校居住小区、苏家河桥至城标沿街居住区

垫江县

2

东方花园社区、富源街社区

忠 县

2

金山沟小区、狮子堡小区

开 县

1

开州大道(东)三巷

云阳县

2

楼子包小区、榕苑小区

奉节县

2

赵家堡小区、刘家堡小区

巫山县

2

高唐小区、朝云小区

巫溪县

3

北门小区、赵家坝滨河小区示范段、九磷小区

石柱县

2

农机厂小区、下街十字街小区

秀山县

2

汇银小区、临江小区

酉阳县

2

复兴街居民区、红军路居民区

彭水县

2

彭水中学教师住宅小区、河堡亦君小区

合 计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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