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方案。各远郊区县(自治县)要抓紧开展普查,全面摸清旧居住小区数量、存在的问题以及居民关心的整治热点,抓紧制订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实施效果和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各远郊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按照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确保6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其余30余个小区的综合整治要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检查考核。整治工作完成后,各远郊区县(自治县)要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市里将对远郊区县城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市城乡建委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大统筹协调和指导力度,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远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为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此项工作将纳入2011年度市政府对区县目标督查的重要内容。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各远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支持、积极参与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期,采用经济适用的技术措施,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真正把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办成一件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三)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远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加强居住小区日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抓好居住小区日常维护和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加强居住小区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居住小区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城市环境大改善、城市形象大提升。
附件:远郊区县城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任务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远郊区县城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任务
区 县
(自治县)
| 数量
(个)
| 小 区 名 称
|
万州区
| 5
| 蔡家坡小区、冯家院小区、学府小区、周家坝小区、南山小区
|
黔江区
| 2
| 凉水井小区、下坝安置区
|
涪陵区
| 2
| 敦仁移民小区、青龙移民小区
|
万盛区
| 2
| 小集镇、红枫B区
|
长寿区
| 2
| 望江社区火神街、桃花立交安置房小区
|
江津区
| 3
| 滨江中路A区、B区、C区
|
合川区
| 2
| 学林雅苑、白鹤街还建房小区
|
永川区
| 4
| 萱花新苑、气象新村、文教局家属院、文曲小区
|
南川区
| 3
| 南城街道清桥小区、南平煤矿家属区、火电厂家属院
|
綦江县
| 1
| 菜坝小区
|
潼南县
| 2
| 水晶翠园、绿苑花园
|
铜梁县
| 2
| 河湾片区、藕塘湾片区
|
大足县
| 2
| 老北街统建房、报恩路老统建房
|
荣昌县
| 2
| 东益花园、南方花园
|
璧山县
| 2
| 学府居、南关综合楼小区
|
梁平县
| 2
| 桂花园小区、万兴花园
|
城口县
| 2
| 凤凰楼社区、滨河社区
|
丰都县
| 2
| 中华路小区、平都西路小区
|
武隆县
| 2
| 党校居住小区、苏家河桥至城标沿街居住区
|
垫江县
| 2
| 东方花园社区、富源街社区
|
忠 县
| 2
| 金山沟小区、狮子堡小区
|
开 县
| 1
| 开州大道(东)三巷
|
云阳县
| 2
| 楼子包小区、榕苑小区
|
奉节县
| 2
| 赵家堡小区、刘家堡小区
|
巫山县
| 2
| 高唐小区、朝云小区
|
巫溪县
| 3
| 北门小区、赵家坝滨河小区示范段、九磷小区
|
石柱县
| 2
| 农机厂小区、下街十字街小区
|
秀山县
| 2
| 汇银小区、临江小区
|
酉阳县
| 2
| 复兴街居民区、红军路居民区
|
彭水县
| 2
| 彭水中学教师住宅小区、河堡亦君小区
|
合 计
| 66
| |